機車保險的種類,請看有黃色底色項目:

1.強制機車責任保險:

強制機車責任保險
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發生汽()車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體傷、失能或死亡者,不論被保險人有無過失,依保險契約之約定,對受害人給付保險金。

1-1.強制機車責任保險之附加險:

機車強制責任保險駕駛人傷害附加條款(注意:有的保險公司僅限車主使用才有理賠)
被保險機車發生非涉及二車以上之交通事故,致駕駛人死亡、失能、體傷時之保障。
例如:駕駛人騎機車撞到路樹、電線桿或滑倒...等,僅涉及一部機車的單一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傷害保險
被保險人在國內搭乘汽()車、大眾交通運輸工具或行走在路上所發生之交通事故所致失能、死亡或需住院醫療之保障。

2.車體損失保險:

限額車對車碰撞損失保險
被保險機車與其他車輛發生碰撞、擦撞所致之毀損滅失,在確認事故之對方車輛後,始付賠償之責,賠償金額最高以約定之保險金額為限。

機車火災事故車體損失保險
因火災或第三人惡意縱火造成被保險機車之毀損滅失。

2-1.車體損失保險之附加險:

機車車體損失保險許可使用免追償附加條款
被保險機車借朋友(非列名被保險人)使用時,若發生事故致車體損失,保險公司會賠付後向此人追償。加保本險,將可避免保險公司向朋友追償理賠金的窘境。

3.機車竊盜損失保險:

機車竊盜損失險(整車失竊)
被保險機車因遭受偷竊、搶奪、強盜所致之整車失竊,依約定保險金額負賠償之責。

3-1.竊盜損失險之附加險:

機車竊盜損失險(整車失竊)交通費用附加條款
被保險機車失竊後向警察機關報案第三日起(不含報案日當天),至機車被尋回日止,每日定額給付交通費用補償,最高以30日為限。

4.第三人責任保險:

第三人責任保險-傷害責任險
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死亡或受有體傷,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對於超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以上之部份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第三人責任保險-財損責任險
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財物受有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4-1.機車第三人責任保險之附加險:

第三人責任保險附加慰問金保險
被保險人因駕駛被保險機車發生交通事故,致第三人體傷或死亡時,前往喪家所支付的奠儀金,或是至醫院探訪所支付的住院慰問金等費用支出。

5.乘客體傷責任險:

乘客體傷責任險
被保險人因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機車發生意外事故,致乘客受有體傷或死亡時,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時,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駕駛除外)

※機車保險的種類名稱和保障內容,以各產物保險公司之實際條款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