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訊)夫先購買自用住宅用地用地後,再行出售自己名下自用住宅用地土地,可否辦理土地增值稅一生一屋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說明,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出售土地時無該自用住宅以外之房屋,始可適用一生一屋10%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但考量民眾換屋先買後賣情形甚多,土地所有權人先購買自用住宅用地後,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1 年內,再出售原有自用住宅用地者,仍可適用一生一屋優惠稅率。

該局進一步說明,為考量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係生活共同體,放寬土地所有權人之配偶先購買自用住宅用地,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1 年內,土地所有權人始出售原有自用住宅用地者,仍可適用一生一屋10%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